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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总政有关负责人详解08年国防生招生政策
作者:佚名    新闻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27

解放军总政有关负责人详解08年国防生招生政策
长沙理工大学国防生。[长沙理工大学空军选培办网站]

  新华网北京5月21日电 针对近日下发的2008年国防生招生计划,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干部培训局负责人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详细解读了国防生招生的相关政策。

  报考国防生应具备4项基本条件:

  第一,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并达到招生高校在本地区的录取分数线。

  第二,符合《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思想品德优良,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

  第三,年龄在20周岁以下(截至当年8月31日)。

  第四,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报名方法

  志愿报考国防生的考生,应在学校组织填报高考志愿时,对照当年的国防生招生计划,填报招收国防生的普通高校及相关专业。具体报名时间、方法由所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自行确定。

  填报了国防生志愿,但不具备国防生录取条件或计划限制未能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他志愿的正常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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