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房县第一中学 >> 新闻中心 >> 十堰教育 >> 新闻正文
我市2008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招生范围确定
作者:佚名    新闻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10


我市2008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招生范围确定

 

 

 

日前,市教育局下发了《十堰市2008年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意见》,确定了我市2008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并对招生工作提出了要求。

一、2008年十堰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2008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24910人。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为“指令计划”和“择校生”两类(民办高中除外)。2008年十堰市一中、郧阳中学和各县市一中在实行统一划线招生的同时实行名额分配招生,十堰市一中、郧阳中学分配生人数为2008年指令性计划招生数的12%,东风一中招录分配生需将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审定后实施。各县市一中名额分配招生人数控制在2008年指令性计划招生数的10%以内,录取办法由各县市教育局确定并组织实施。

二、2008年十堰市普通高中招生范围

各普通高中招生范围:市一中招收十堰城区各初中学校考生(含“阳光慈善班”学生);郧阳中学招收六县市、武当山考生(含“宏志班”学生);东风一中(含国际部)、六中招收东风教育集团所属学校考生;六县市所属高中在本县市范围内招生。市、区属市级示范高中和一般高中主要面向城区招生,在城区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面向县市和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招收部分学生,招生人数控制在招生总计划的20%。民办性质的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

三、2008年十堰市普通高中招生要求

今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要严格按计划执行,不得突破招生计划和“择校生”比例,不得擅自突破统一划定的分数线录取学生。各学校不得突破招生范围招生。城区三所省示范高中因特殊情况招收招生范围外的学生,必须严格控制在指令计划的5%以内(不含择校生)。各普通高中要实行“阳光招生”,要成立由校长牵头,分管副校长及教务、政教、纪检监察等处室负责人和教师代表为成员的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符合市教育局规定的招生章程和录取办法,组织实施招生、受理有关的咨询和投诉。学校的招生计划、录取条件、程序、录取结果和收费标准,都要通过湖北中考招生网(zkzs.e21.edu.cn)、十堰教育信息网、校园网或其它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各方面监督。普通高中不得到本校招生范围以外的初中开展招生宣传,各初中也不得接受不应招收本校考生的高中入校进行招生宣传。对高中学校违规进校宣传的,初中学校要及时向市教育局举报。各高中学校在招生范围内的招生宣传须向市教育局上报宣传方案并经审核后方可进行。招生学校不得通过书信、打电话、上门做工作、承诺减免学费、补贴生活费、许诺进实验班(奥赛班)、发预录通知、给初中相关人员招生回扣等形式,干扰正常的招生秩序。凡在招生范围外进行招生宣传的,取消其当年在招生范围外的招生名额。对花钱买生源的行为,市教育局将从严查处,对初中学校和高中学校相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违规经费全部上交。市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8489512(纪委办)8489523(基础教育科),接举报后经查实确属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市教育局及时予以通报批评,并在相关媒体曝光。

 

 

 

                                              


[ 发布时间:2008-5-9 9:18:08]
[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 信息作者:本站原创]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责任编辑:sylm

新闻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条新闻: 没有了

  • 下一条新闻:
  •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校长信箱学校论坛校 友 录版权申明关于我们

    地址:房县城关镇东城门路128号  邮政编码:442100  技术支持:房县一中网络中心
    联系电话:07193222344  传 真:07193222344  电子信箱:fubike@163.com
    房县第一中学 Fangxian NO 1 Middle School  版权所有 © 2004-2006